采购公告(非招标公开采购)
(提示编制人: 采购公告发布后,采购人不得变更参选人资格条件、评标定标方法等实质性条款。确需改变的,应当重新发布采购公告。)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地铁2022年31辆新增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深圳地铁2022年31辆新增机动车保险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概况:31辆新增机动车保险服务
4.标段预算:14.6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工期(供货期、服务期):365个日历天,预计开工(开始供货/开始服务)时间 2022年3月2日,预计竣工(结束)时间2023年3月1日。
7.工程(交付或服务)地点:
二、采购相关信息
采购公告 | 2021年12月 6日9:00时起 至 2021年12月 13日17:00时止 |
采购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 13日17:00时 |
采购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15日17:00时 |
(1)必须国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为在深圳市有受理理赔、支付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在深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具有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母、子公司(集团)只接受一家投标,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注]:报价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4)[其他]:近三年在招标投标活动或合同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正处在我市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期、警示的或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或被业主列入业主不良诚信行为名录的报价人且正在处罚期的将不被接受。
(5)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参选人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采购文件的相关时限:
获取采购文件的起止时间 | 20 年 月 日9:00时起 至 20 年 月 日17:00时止 |
对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 20 年 月 日17:00时 |
采购人的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 年 月 日17:00时 |
3)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采购文件的获取):
4) 采购文件售价:0 元
截标及开标时间: | 20 年 月 日 :00时 |
标书递交及开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地铁大厦 室 或 平台 |
所有参选文件应于上表所述时间之前送至所述地点。
(一般应明确,也可以“另行通知”。若为电子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平台,参照平台表述)
(发布时限见附件)
采购人: |
| 采购代理人(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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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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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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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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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需使用可以联系到人的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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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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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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