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申请人:
现对我司2023年11月21日发出的“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参考品牌库招募项目”招募文件作如下澄清:
1、根据招募文件“第一篇 第一章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一)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泥品牌生产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的规定,对招募文件“第二篇 申请文件格式”澄清如下:
(1)此处法定代表人是指品牌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
(2)此处招募代理人是指负责代理品牌生产商参与本次招募的人员;
(3)此处所提的申请文件为品牌生产商提供的文件,均盖生产商的公章。
2、原深圳地铁品牌库内的品牌生产商也需重新按招募文件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应募。
根据招募文件要求,现将招募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24日24:00,并同步将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15日24:00。
招募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26577040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