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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代理项目澄清公告1

发布时间: 2022-08-31 16:23:3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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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发布时间: 2022-08-31 16:24第1次变更内容

原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具有发售一体背景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购售电业务的官方认可文件、所在集团发电机组容量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是连续3年在广东电力市场信用评价工作中,信用评价2A及以上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2020年-2022年广东电力市场信用评价结果文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近3年每年年度成交电量(以交易中心公布的成交电量为准)不少于80亿千瓦时。(提供证明材料:2020年-2022年总成交电量汇总表) (4)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记录、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记录的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现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列入广东省售电公司目录,具有发售一体背景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购售电业务的官方认可文件、所在集团发电机组容量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是广东电力市场 2021 年信用评价2A及以上的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广东电力市场 2021 年信用评价结果文件扫描件) (3) 投标人近3年每年年度成交电量(以交易中心公布的成交电量为准)不少于80亿千瓦时。(提供证明材料:2020年-2022年总成交电量汇总表) (4) 投标人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记录、无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记录的截图)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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