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2021-2022年执法车辆保险项目 选取供应商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向的供应商或承包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有关主要事项如下:
(一)供应商须为在广东省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且在深圳市有受理理赔、支付业务的保险公司(包括总公司,分公司);
(二)供应商须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
(三)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
供应商不被接受的情形:
1.与深圳地铁自2017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深圳地铁进行诉讼、仲裁的;
3.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注 1]: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印件,原件备查;
领取投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须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021年1月28日至 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0年 2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404室)。
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查询:
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部(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地铁车辆段运营综合楼B座407)
传 真:0755-88961960 邮 编:518040
电 话:0755-88960773 联系人:张工